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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將部分保留於聖座的權力下放給地方主教和修會高級上司



聖座公布教宗方濟各《委派若干職責》手諭。藉著這道手諭,教宗主動修改《天主教法典》和天主教《東方教會法典》的部分條款,將原保留於聖座的權力交予地方教會,從而使地方教會負有更大的責任。


(梵蒂岡新聞網)聖座於2月15日公布教宗方濟各的一道新手諭,名為《委派若干職責》(Assegnare alcune compenze)。教宗藉此手諭修改《天主教法典》(CIC)和天主教《東方教會法典》(CCEO)的部分條款,將部分保留於聖座的權力委派給地方教會的主教們和修會的高級上司。

新法典條款涉及教會生活的不同領域,明確了每個職權的教會決策者。教宗在手諭裡開宗明義地表示,修改法典條款的“目的,首先是要促進主教們和修會高級上司們的集體領導意識和牧靈責任感,以及支持合理、有成效和高效率的原則”。

教宗解釋道,賦予地方教會和修會團體直接決策權、執行權,與共融的教會活力相一致,並增強親近感。教宗指出,“健康的權力下放只會增進教會的活力,而絲毫不會損害聖統制的幅度”。這些修訂“反映了教會共同與多元化普世性”的原則,即允許存在差異,但不強求在一切事上機械式的整齊劃一。與此同時,“羅馬主教”在多樣性中確保統一。對教會法的修改也旨在幫助地方教會當局更迅速、更有效地回應牧靈事務,這也得益於他們與所涉及的人和環境的密切關係。

該手諭修改的法典條款具體涉及的是:教區聯合修院的建立;各地主教團司鐸培育計劃規則;奉獻生活貞女會;修會會士出會;地區性要理書的出版;減少與遺贈或獻儀有關的彌撒責任。 鏈接網址: www.vatican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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